【導語】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
勞動合同變更后,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第2篇】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誰好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無法比較,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議。兩者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3篇】無試用期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嗎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試用期,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4篇】因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因曠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得到補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5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
訂立書面勞動和特應該注意:合同的形式;關于合同的內容;關于試用期;要明確工資類型;關于社會保險;要明確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關于格式合同;關于培訓及其費用;提防“押金”、“風險金”;保管好自己的證件。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6篇】不簽勞動合同賠償算敲詐嗎?
不簽勞動合同要求賠償不屬于敲詐,屬于勞動爭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第7篇】3年勞動合同到期賠償嗎
3年勞動合同到期賠償可以。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三年勞動合同到期后若是不續(xù)簽是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篇】勞動合同應該由誰持有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p>
【第9篇】醫(y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規(guī)定可以嗎
員工勞動者患病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10篇】什么樣的勞動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钡诙藯l規(guī)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p>
【第11篇】勞動合同編號怎么填寫
勞動合同編號,可以按照12位數進行編寫。
如201001100003。
2023年是年度編號,0110代表訂立合同的年月,后四位代表員工編號。
也可分開來,一是文件代號,一個編號。
如勞動合同:rl-ht-01-03,表示:人力、合同、一類(勞動合同)、三年限,編號為20110101001,2023年1月1日訂立的第一份。
【第12篇】勞動合同能變更嗎
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發(fā)生變化,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3、提出勞動合同變更的一方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并要平等協商一致方能變更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
1、勞動合同的協議解除。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第13篇】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限多久
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14篇】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5篇】未及時續(xù)簽勞動合同怎么處理
未及時續(xù)簽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16篇】勞動合同分為哪幾種
勞動合同的類型分為以下三種: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就和我們常說的勞務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就是沒有固定到期時間的合同。
3、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說有明確起始日期和結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到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終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說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動終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