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單合同和雙合同的區(qū)別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合同和雙合同的區(qū)別,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單合同和雙合同的區(qū)別
一、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合同當事方均互相承擔義務的合同。
二、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義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三、只有雙務合同才能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
四、只有雙務合同才有風險轉移的問題,因為這里的風險指的是價金風險,而單務合同不存在對價。
五、理論上,一般對雙務合同設計解除權才更有意義,因為解除制度的目的之一在于將非違約方當事人從債務中解放出來,即免除其為對待給付的義務。如果是單務合同,一般會賦予債務人撤銷權或抗辯權以資平衡。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民法典》第595條規(guī)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2篇】雙合同和單合同的區(qū)別
1. 是否是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同。一般來說,同時履行抗辯權就是當事人的一方在對方為未對待給付之前,還是可以拒絕自己的給付的權利。只有一些雙務合同才可能存在著同時履行抗辯權,但是單務合同沒有存在的基礎。
2. 在風險的負擔上不同。由于雙務的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也是互相依存、互為條件,如果說非因一方當事人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那么合同債務也是應被免除,一些享有的合同權利也要歸于消滅。在一些單務合同中,如果說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義務,那么也是不會發(fā)生雙務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的。
【第3篇】雙合同違法嗎
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guī)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至于是否違法,要看合同本身以及訂立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的情形。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465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153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4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