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嗎?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jīng)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jīng)營的產(chǎn)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嗎?,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嗎?
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2篇】勞動合同效力怎么理解
勞動合同的效力就是勞動合同對當事人的約束力。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就受法律保護。非依法律規(guī)定或者征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3篇】勞動合同到期不續(xù)簽的原因
1、不續(xù)簽的理由是工作不能勝任,或者該部門要被取消,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guī)定可以看出,如果員工不續(xù)簽勞動合同,公司是否補償需分兩種情況對待:若用人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xù)簽的,則單位對員工還要進行經(jīng)濟補償。
2、若用人單位已經(jīng)維持或者提高了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xù)簽的,則單位不對員工不進行經(jīng)濟補償。
【第4篇】可以簽了勞動合同不發(fā)工資嗎
用人單位在與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不可以拖欠甚至不發(fā)工資。并且一般勞動合同在成立生效之后,就會對單位和勞動者的行為產(chǎn)生約束力,自然也會對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nèi)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5篇】新勞動法合同到期有賠償嗎?
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的情形,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第6篇】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辭職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關于離職程序的規(guī)定,轉正后的員工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特別提醒,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只要按法定程序辭職,無需單位同意,若是經(jīng)過通知,單位以扣工資或是其他理由為要挾,不讓勞動者離職,勞動者可以帶著相關證據(jù)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第7篇】企業(yè)未簽勞動合同有何后果
企業(yè)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并且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8篇】簽兩個勞動合同會怎樣
員工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的將要承擔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2、公司有權主張經(jīng)濟損失賠償。
員工先后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給公司帶來直接的經(jīng)濟損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看,可以主張經(jīng)濟損失賠償。
并且,公司主張員工賠償時,賠償數(shù)額可以是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9篇】勞動合同期滿怎么處理
勞動合同期滿的處理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辭職,如果公司沒有其他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自己辭職是沒有經(jīng)濟補償金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xié)商一致,勞動者繼續(xù)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10篇】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有: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的約定。
三、是否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11篇】勞動合同法喪假時間是怎么規(guī)定的
勞動合同法沒有關于喪假的規(guī)定。勞動法等法律中有規(guī)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法律依據(jù)】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12篇】勞動合同內(nèi)被解雇應該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13篇】簽訂勞動合同未買社保怎么辦呢?
簽訂勞動合同未買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到位買社保,也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解決。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wèi)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于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第14篇】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賠償金嗎
如果勞動者行為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的,那么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行為,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15篇】沒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證據(jù)
需要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如: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第16篇】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