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股權轉讓印花稅發(fā)票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權轉讓印花稅發(fā)票,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股權轉讓印花稅發(fā)票
通常而言,上市公司的股權,我們稱之為“股票”;非上市公司的股權稱之為“股權”;今天我們來分析兩者在轉讓過程中,增值稅上有哪些差異?
股票轉讓
關于股票轉讓的定性:根據國稅發(fā)[2002]9號第七條規(guī)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币虼耍?strong>股票轉讓屬于金融商品轉讓。
是否繳納增值稅: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第一條規(guī)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yè)務活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納稅義務時間點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备郊谝粭l規(guī)定:“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yè)務免征增值稅”
綜上,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應按照轉讓“金融商品”繳納增值稅。且在轉讓金融商品所有權的當天即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其中,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稅。
股權轉讓
是否繳納增值稅: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銷售勞務、銷售服務、銷售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企業(yè)轉讓所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因此,轉讓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需繳納增值稅。
是否開具發(fā)票:根據28號公告第十條規(guī)定:“企業(yè)在境內發(fā)生的支出項目雖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但按稅務總局規(guī)定可以開具發(fā)票的,可以發(fā)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绷硗猓凑?5號公告規(guī)定,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但需開具發(fā)票的,包括以下13種情形: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
已申報繳納營業(yè)稅未開票補開票;
代收印花稅;
代收車船使用稅;
融資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資產;
資產重組涉及的不動產;
資產重組涉及的土地使用權;
代理進口免稅貨物貨款;
有獎發(fā)票獎金支付;
不征稅自來水;
建筑服務預收款;
代收民航發(fā)展基金。
除了上述13種情形外,企業(yè)在日常經營中發(fā)生的其他不在增值稅征稅范圍內的支出,不需對方開具發(fā)票。
政策依據
《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8號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fā)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5號)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金融保險業(yè)營業(yè)稅申報管理辦法》(國稅發(fā)[2002]9號)
以上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也歡迎各位關注我的頭條號,謝謝。
【第2篇】股權轉讓印花稅申報表
印花稅作為一個小稅種,實務中許多企業(yè)不是十分關注這個問題,往往會出現未繳或者少繳印花稅的問題。今天特意談關于印花稅的預警指標。實際上涉及印花稅的預警指標稅務機關會通過分析企業(yè)取得或者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情況、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填報情況等數據信息進行綜合預警分析,及時發(fā)現印花稅申報疑點問題。下面從財務分析和涉稅預警分析兩個角度解讀這一預警指標。
一、財務分析
企業(yè)將所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股權全部或者部分對外轉讓時,應相應結轉與所售股權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出售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處置損益。投資方部分處置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剩余股權仍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原權益法核算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處理并按比例結轉。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應當按比例轉入當期投資收益。
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二、涉稅風險疑點分析
為什么稅務機關要提出這一稅收風險預警指標呢?因為既然你公司通過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申報《投資收益納稅明細表》反映有長期股權投資投資處置損益,說明企業(yè)有股權轉讓行為。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股權轉讓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申報繳納印花稅。如果企業(yè)有股權處置事項,當年印花稅申報表沒有股權轉讓印花稅申報記錄,說明存在未申報繳納印花稅的涉稅風險疑點問題。
不僅僅只是股權轉讓印花稅有的企業(yè)會忽視,實際上諸如房屋租賃、貨物運輸、財產保險等印花稅的申報財務人員可能會遺漏。這種情況稅務機關通過企業(yè)取得的增值稅發(fā)票數據信息,比如你有對外房屋租賃開具或者取得的發(fā)票,沒有印花稅申報繳納信息就存在未申報印花稅的疑點。
【第3篇】股權轉讓印花稅代繳
目錄
一、稅務籌劃的相關理論
(一)稅務籌劃的含義
(二)稅務籌劃原則
1.合法性原則
2.穩(wěn)健性原則
3.整體性原則
(三)稅務籌劃的主要手段
1.節(jié)稅手段
2.避稅手段
3.稅負轉嫁手段
二、股權轉讓中的稅務籌劃
(一)平價或低價股權轉讓
(二)股權轉讓過程涉及的稅費
1.增值稅
2.企業(yè)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三)股權轉讓常見稅務籌劃方案
1. 遞延納稅統(tǒng)籌方案
2. “先分紅,后轉讓”方案
3. 個人轉股“合理低價”設置方案
4. “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5. 創(chuàng)造特定情形下的交易價格
6. 先減資再增資方式
7. 先增資后轉讓方式
8. 多層股權架構設置方案
9. 合伙企業(yè)架構設計
股權轉讓中的稅務籌劃
目前,由于國內股權交易市場日趨活躍,股權轉讓在企業(yè)運營發(fā)展的各個階段頻繁出現,稅收成本成為股權轉讓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企業(yè)稅收籌劃在減輕稅收負擔、獲取資金時間價值、實現涉稅零風險、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稅務籌劃的相關理論
(一)稅務籌劃的含義
稅務籌劃是納稅企業(yè)在不違反稅法前提下,對生產、經營和其他活動的規(guī)劃,以及對各種規(guī)劃方案的優(yōu)化選擇,以減輕企業(yè)的稅收負擔,實現企業(yè)價值最大化的經濟行為。簡言之,稅務籌劃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理降低納稅人稅負的經濟行為。
(二)稅務籌劃原則
1.合法性原則
企業(yè)進行稅務籌劃必須遵守現行稅收法規(guī)是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從而合理選擇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稅收利益。另外,企業(yè)稅務籌劃作為一項“雙向選擇”,不僅要求企業(yè)依法繳納稅款以及履行稅收義務,而且要求稅務機關嚴格“依法治稅”。
2.穩(wěn)健性原則
企業(y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充分考慮財務風險的影響,對未來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損失做出合理的預測和規(guī)劃。在若干可供選擇的核算方法中選擇最有利于企業(yè)的方法,最大保障企業(yè)利益。
3.整體性原則
整體性原則是指稅務籌劃中,企業(yè)要進行整體規(guī)劃并放在特定的經濟環(huán)境中加以考慮,尋求企業(yè)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和長遠發(fā)展的原則。
(三)稅務籌劃的主要手段
1.節(jié)稅手段
節(jié)稅是合法的稅務籌劃手段,指在稅法允許范圍內,充分利用減稅、免稅、稅率差異、稅收抵免等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以及退稅技術,或者利用分散稅基和延期納稅節(jié)稅的方法,提前安排企業(yè)的經營、融資和投資等經濟活動,達到稅負最低的目的。
2.避稅手段
避稅是一種合法的稅務籌劃手段,指在熟知現行稅收法規(guī)的基礎上,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對企業(yè)做出適當的財務安排,如稅境移動、價格轉讓和成本(費用)調整等,以規(guī)避或減輕稅收負擔。
3.稅負轉嫁手段
稅負轉嫁是一種純經濟手段,主要針對流轉稅,是指通過調整價格,將自己所承擔的稅負轉嫁給他人的行為。根據轉嫁的途徑不同,一般分為前轉、后轉、輾轉、消轉、稅負疊轉以及資本還原。
二、股權轉讓中的稅務籌劃
目前,由于國內股權交易市場日趨活躍,股權轉讓在企業(yè)運營發(fā)展的各個階段頻繁出現,稅收成本成為股權轉讓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鑒于股權轉讓涉及金額普遍較大,所得稅就成為最主要的稅收成本。
股權轉讓所得稅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及稅收制度的建立與完善,使征稅范圍更加具體,征納程序更加嚴格,這無疑擠壓了稅收籌劃的空間。在這樣的情形下,如何進行股權轉讓的稅收籌劃?本文將從實務中常見的平價、低價股權轉讓出發(fā),梳理股權轉讓過程中的稅收籌劃問題。
(一)平價或低價股權轉讓
一元轉股、合伙人計劃、內部職工股、股權對賭等名詞在投融資行為中不絕于耳,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低于市場價格轉股”,即平價轉股或低價轉股。
平價或低價轉股既可能發(fā)生在關聯方之間,也有可能發(fā)生在非關聯方之間,還可能是特殊業(yè)務形成。平價轉股通常是指按轉讓方的歷史成本價作為交易雙方的成交價,因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無價差,也即無所得,故不繳所得稅。低價轉股則是指以低于市場價格來轉讓股權,因減少了所得,也就少繳了所得稅。
按稅收的一般原則,都應該按照市場價格作為成交價格,顯然平價或低價轉股違反了此原則,“凡有原則,必有例外”,如個人所得稅中就有“雖然價格偏低但有合理理由”情形,企業(yè)所得稅亦有特殊并購重組延遲納稅規(guī)定。當發(fā)生特殊情形時,只要是合理合法處理也可達到不交稅、少交稅或延遲繳稅的目的。
(二)股權轉讓過程涉及的稅費
1.增值稅
按稅法相關規(guī)定,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無需繳納增值稅。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是否繳納增值稅,應根據轉讓主體的不同而有區(qū)別。如股票轉讓方是個人,免征增值稅;如股票轉讓方是境內企業(yè),應由轉讓方繳納增值稅。簡言之,境內企業(yè)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才需要繳納增值稅。
以股票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金融商品轉讓”稅目納稅,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2.企業(yè)所得稅
企業(yè)作為公司股東,轉讓持有的公司股權,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是按照月度、季度預繳,年度匯總繳納,因此,企業(yè)轉讓公司股權不需要受讓人代扣代繳,直接在當月或當季由企業(yè)向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以股權轉讓價款減去股權成本價后的差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
3. 個人所得稅
(1)個稅的繳納
個人轉讓持有的公司股權,按稅法相關規(guī)定,應由轉讓方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受讓方是代扣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以股權轉讓價款減去取得股權時的原值和相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
(2)代扣代繳義務人
個人轉讓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人是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受讓人是代扣代繳人。在支付轉讓款時,受讓人應從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中預先扣除代扣的個人所得稅。
(3)個稅的核定征收
個人股東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轉讓股權原則上說也應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否則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進行核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稅務機關應加強對股權轉讓所得計稅依據的評估和審核。對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申報的股權轉讓所得相關資料應認真審核,判斷股權轉讓行為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是否符合合理性經濟行為及實際情況。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4.印花稅
股權轉讓如果轉讓方是公司,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但如果轉讓方是個人,只需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股權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書面合同,而按相關稅法規(guī)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轉讓雙方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沒有代扣代繳義務,由股權轉讓雙方各自完稅繳納。稅率:萬分之五。按照轉讓合同確定的轉讓價計征。
(三)股權轉讓常見稅務籌劃方案
平價或低價轉股直接影響了所得稅的稅基,間接影響印花稅、所得稅、增值稅的稅基,可能導致較大的稅務風險。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為應對未來不確定的稅務風險,簡述稅務籌劃方案如下:
1. 遞延納稅統(tǒng)籌方案
遞延納稅可以獲取資金的貨幣時間價值,等于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的資助?!秶H稅收詞匯》中對延期納稅條目的注釋作了精辟的闡述:“遞延納稅的好處有:有利于資金周轉,節(jié)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貨膨脹的影響,延期以后繳納的稅款幣值下降,從而降低了實際納稅額?!?/strong>
根據《關于企業(yè)重組業(yè)務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8號)的最新規(guī)定,企業(yè)享受特殊性稅務處理只須在年度匯算清繳時進行申報并提交相關資料,大大放寬了特殊性稅務處理的適用條件。另外,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fā)布的《關于資產(股權)劃轉企業(yè)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3年第40號),對有關資產(股權)劃轉適用“免稅”(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相關問題予以了細化和明確。股權劃轉“遞延納稅”政策擴大到所有性質企業(yè),企業(yè)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可以積極爭取適用該政策。
2. “先分紅,后轉讓”方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yè)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 號)第三條規(guī)定,“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fā)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yè)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yè)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例:2006年,甲企業(yè)用現金出資1200萬元(持股比例為60%),乙企業(yè)以實物出資800萬元(持股比例為40%)共同設立a公司,a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2023年12月,a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為2600萬元,其中實收資本2000萬元,未分配利潤600萬元,a公司成立后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2023年12月,甲企業(yè)將持有的a公司股權以1580萬元的價款全部轉讓給b公司,并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協(xié)議(協(xié)議簽訂之日生效),2023年1月完成股權的變更手續(xù)(本例中的企業(yè)均為居民企業(yè))。
由于現行稅法對股息、紅利收益和股權轉讓收益實行不一樣的稅收待遇,所以,甲企業(yè)在股權轉讓過程中,被投資企業(yè)a公司所獲得的利潤是否向股東進行分配,這將影響甲企業(yè)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額的確認并產生稅負差異。
情況一:甲企業(yè)在a公司沒有向股東分配利潤的情況下轉讓股權
《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企業(yè)所得稅法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yè)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甲企業(yè)轉讓股權取得的1580萬元為財產轉讓收入,根據國稅函[2010]79號的規(guī)定,于轉讓協(xié)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xù)的時點規(guī)定,即雖然2023年12月份簽訂協(xié)議并已生效,但該企業(yè)于2023年1月份才完成股權的變更手續(xù),因此,股權轉讓收入確認的時點應為2023年1月份?!镀髽I(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企業(yè)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甲企業(yè)的投資資產成本為1200萬元。根據國稅函[2010]79號文件的規(guī)定,甲企業(yè)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yè)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甲企業(yè)股權轉讓的應納稅所得為380萬元(1580-1200)。
股權轉讓應納所得稅額為95萬元(380×25%)。
情況二:a公司向股東分配利潤后,甲企業(yè)轉讓股權
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取得的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不征企業(yè)所得稅。
2023年12月,a公司將未分配利潤600萬元向股東進行分配,利潤分配后甲企業(yè)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為20萬元[1580-(600×60%)-1200]。
股權轉讓應納所得稅額為5萬元(20×25%)。
甲企業(yè)在a公司利潤分配后轉讓股權比利潤分配前轉讓股權少繳企業(yè)所得稅90萬元(95-5)。
由此說明,體現在留存收益中的稅后利潤對居民企業(yè)來說,雖然為免稅收入,但是,如果不進行利潤分配而隨著股權一并轉讓,就不視為免稅收入,可見,在甲公司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1580萬元中,所含的股息、紅利收益360萬元(600×60%)也由免稅收入變成了應稅收入,多交了所得稅。
因此,基于企業(yè)享有的被投資企業(yè)相當于股息、紅利的收入免征企業(yè)所得稅的規(guī)定,企業(yè)轉讓股權稅收籌劃的關鍵是將應稅所得轉化為免稅所得。故,企業(yè)可以先分紅后轉讓股權,從而使企業(yè)享有的被投資企業(yè)的未分配利潤部分享受免稅待遇。
3. 個人轉股“合理低價”設置方案
根據67號文第十條規(guī)定,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同時,第十三條從股權交易的實際出發(fā),對具有“正當理由”的低價轉讓股權做了例外規(guī)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yè)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
(3)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并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yè)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可見,在實際稅收征管中,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證據材料,可以實現較低價格轉讓。例如,家族企業(yè)內部股份轉讓可以通過第二條進行籌劃。第十三條第三款,具有很大的籌劃空間,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相關協(xié)議進行“內部”低價轉讓;第十三條第四款則賦予了稅務機關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也為納稅人提供了一定的籌劃空間。需要提醒的是該籌劃方法的運用,仍面臨實質課稅被納稅調整的風險。
4.“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對于非上市公司來說,股權的公允價格并不能輕易取得,“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也較多元,故可通過籌劃市場價格方式達到節(jié)稅,如同期交易價格,可在pe/vc參與進來前就進行股權轉讓,或在股權價格未明顯上漲前就進行股權轉讓,也可通過直接降低股權的評估價格來調低市楊價格,以及通過合理的會計準則(方法)來降低目標企業(yè)的凈資產價值來籌劃股權的市場價值基礎。
通過設計相關業(yè)務交易,實現股轉涉及利潤的合理輸出,延緩業(yè)務收入的入賬時間,降低股轉時間節(jié)點的綜合評估值,降低納稅額度。
5.創(chuàng)造特定情形下的交易價格
變更被轉讓公司注冊地,是常用的方式之一。為了招商引資,發(fā)展中西部地區(qū)的經濟,國家及地方層面都出臺了一系列的區(qū)域性稅收優(yōu)惠政策,多數經濟開發(fā)區(qū)出臺了財政返還政策。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個人股權轉讓屬于“轉讓財產”所得,應計征20%的個人所得稅。各地出臺的區(qū)域性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或財政返還政策,實際上是降低了實際的稅負率。2023年以來,針對上市公司限售股減持,更是一度出現了所謂的“鷹潭模式”、“林芝模式”與“兩江模式”等,一大批股權轉讓方實現了成功避稅。
(1) 鷹潭模式
應當說鷹潭當地政府的眼光是獨到的,魄力是宏大的。當地政府認準了個人轉讓限售股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這一塊,從此再不旁顧。自從《鼓勵個人在鷹潭市轄區(qū)證券機構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獎勵辦法》這一地方性政策出臺之后,鷹潭一度成為國內限售股大宗交易的天堂。
從2023年初至2023年11月24日,江西鷹潭市證券營業(yè)部共計發(fā)生138筆大宗交易減持,涉及總成交金額超過34億元. 有人算過一筆賬,如果此類股票成本按照市價的15%來計算,持股人大約能夠從當地政府取得返還1.85億元(34*0.85*20%*40%*80%=1.85),當地財政收入增加為0.46億元(34*0.85*20%*40%*20%=1.85)。財政收入增幅明顯,但是代價不可謂不高。
鷹潭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當地的政策制訂相關人士表示,浙江、江蘇很多地方都有個稅返還的優(yōu)惠,鷹潭的幅度最大而已。鷹潭之后,各地紛紛跟進,萍鄉(xiāng)、新余、景德鎮(zhèn)、吉州等江西各地開始復制鷹潭的政策,甚至西藏拉薩也出臺了類似的政策,拉薩當地財政可以將個人所得稅中的40%全部退給限售股股東,其條件便是將這40%中的5%捐助給西藏自治區(qū)支持西藏發(fā)展,這已經近乎是赤膊上陣,但盡管如此,還有人曾言,江西和拉薩的優(yōu)惠政策依然不是最優(yōu)惠的,東北某地的優(yōu)惠政策幅度更大。目前我還沒有找到相關的文件,個人對這一說法表示懷疑,優(yōu)惠幅度再提高的話那可真是賠本賺吆喝了,總不能把地方分成中的40%真的全返還給個人。
(2)林芝模式
林芝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可以歸納為大范圍的減免返,涉及行業(yè)多,政策門檻低。
平安集團利用林芝當地的免稅政策,將深圳新豪時、景傲實業(yè)兩個持股平臺遷址至林芝,2023年減持員工股份共規(guī)避企業(yè)所得稅1.8億元左右。這是目前所了解到的在林芝當地金額最大的減持員工持股,
對于林芝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大家可以參照兩個文件:《林芝地區(qū)招商引資若干優(yōu)惠政策》與《林芝地區(qū)招商引資若干優(yōu)惠政策補充規(guī)定》
(3)兩江模式
關于重慶兩江新區(qū)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大家可以參見如下《兩江新區(qū)十大優(yōu)惠政策》:
3.1區(qū)內所有國家鼓勵類產業(yè)的各類中資企業(yè)和外商投資企業(yè),到2023年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3.2以2023年為基數,十二五期間新區(qū)內新增地方財政及建設項目有關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收入全額用于設立兩江新區(qū)發(fā)展專項資金,以投資入股、定額補助、對發(fā)行企業(yè)債券和貸款實行貼息等方式,扶持區(qū)內的先進制造和現代服務類企業(yè)發(fā)展。
3.3對新區(qū)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單列并予以傾斜,根據發(fā)展規(guī)劃需要優(yōu)先確保建設用地。
3.4市政府設立百億元專項資金,集中用于兩江新區(qū)基礎設施的起步建設。
3.5國家批準重慶設立的產業(yè)投資基金,引導優(yōu)先支持新區(qū)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產業(yè)發(fā)展。
3.6對入駐兩江新區(qū)工業(yè)開發(fā)區(qū)的工業(yè)企業(yè),所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新區(qū)給予全額補貼,后3年按50%給予補貼。
3.7區(qū)內高新技術產業(yè)領域或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領域的企業(yè),從獲利年度起三年內,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的風險補償金(按當年利潤額的3-5%)可稅前扣除。
3.8執(zhí)行靈活的土地和房屋租賃政策。對重點支持的產業(yè)用地實行雙優(yōu)政策。對從事科技開發(fā)的企業(yè)、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可安排房屋租金補貼。
3.9對區(qū)內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的項目,在項目審核、土地利用、貸款融資、技術開發(fā)、市場準入等方面給予支持。
3.10對新引進大型企業(yè)總部高管人員給予安家資助等財政扶持,并建立分配激勵機制促進人才引進。
可見,兩江新區(qū)的政策優(yōu)惠主要集中在工業(yè)企業(yè)和高新技術產業(yè),比起之前的兩種模式,對產業(yè)要求更有針對性。
綜上,無論是哪種模式,作為企業(yè)的管理者都應當考慮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可持續(xù)性,當地的稅收優(yōu)惠是否會隨著主政者的變化而人亡政息;二是當地財政的實際償付能力,優(yōu)惠能否兌現,兌現需要多長的時間,以及優(yōu)惠政策本身是否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6.先減資再增資方式
以先減資再增資方式為例,老股東按平價(低價)減資,新股東按平價(低價)增資,實現新老股東之間的過渡,該方式下新老股東之間由于沒有直接股權轉讓行為,也就沒有轉讓所得,征稅也無從說起。先增資在減資方式與前述相似。
7.先增資后轉讓方式
該方式下新股東先以平價或低價方式增資進入目標企業(yè),稀釋目標企業(yè)的每股凈資產價值,新老股東再按稀釋后的股權價值進行轉股,實現老股東的退出,達到平價或低價轉讓的效果。如果該企業(yè)準備融資,在融資前先做好內部的平價或低價股權轉讓,再進行拉高估值方式的增資,若操作相反,勢必會產生一定的稅收風險或損失。
8.多層股權架構設置方案
若目標企業(yè)股權價值已提高,直接平價或低價轉讓目標企業(yè)股權具有較大稅收風險,但若在目標企業(yè)股權之上再架設控股公司,通過轉讓控股公司股權,可達到合理的平價或低價轉股的效果。
9.合伙企業(yè)架構設計
除一般股權架構外,還可在實際控制人與目標企業(yè)之間加設合伙企業(yè)這一架構,即“實際控制人—合伙企業(yè)—目標公司”架構,通過轉讓合伙企業(yè)份額的方式實現股權的平價或低價轉讓,該架構的好處如下:
(1)不增加實際稅負
有限合伙企業(yè)自身不用繳納所得稅,直接穿透到股東層面。
(2)可利用稅收優(yōu)惠地
該合伙企業(yè)可設在稅收優(yōu)惠地,如目標企業(yè)對合伙企業(yè)分紅,則合伙企業(yè)可享受優(yōu)惠地的稅收優(yōu)惠,減稅或稅收返還。如果實際控制人股權轉讓所得也可適用。當然該有限合伙企業(yè)也可先設在經營地,等有需要分紅、轉股等稅收負擔之前再遷往稅收優(yōu)惠地即可。
(3)可利用有限合伙企業(yè)控制權的靈活性
區(qū)別于有限公司按股權比例進行表決的決策機制,有限合伙企業(yè)可由gp完全實際控制,設置優(yōu)先合伙企業(yè),可以保障實際控制人對經營實體的控制權。未來進行股權激勵、引進投資人、增加融資,作為gp的實際控制人便可靈活操作。
(4)不對等分紅便利
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可不按合伙人份額比例進行分紅,《合伙企業(yè)法》 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可以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辦理。既可以在某個時點只對特定合伙人分紅,也可以不按比例分紅,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新一輪稅制改革下,稅收法定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包括營改增、稅收征管法等稅制的改革,對納稅人稅務管理的規(guī)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稅收征管的規(guī)范化也為稅務籌劃提供了更大的空間,無論是企業(yè)還是個人都可以通過稅收籌劃爭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應從長遠規(guī)劃和整體利益考慮,從長計議。稅務籌劃應在企業(yè)管理層做出決策前進行,向專業(yè)人士咨詢,根據企業(yè)或個人的實際需要,獲取定制化的稅務籌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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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1元股權轉讓印花稅
案 例
王總有個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注冊資金100萬元,全部屬于認繳,也就是實收資本0元。
經過2年經營,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潤1000萬元,也就是凈資產1000萬元。
現在要股權轉讓給劉總,股東決議中標明的轉讓價格0元。
提 醒
自然人股權0元轉讓,并不代表0元個稅!
分析:股權轉讓價格0元是否明顯偏低?
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yè)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yè)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第十四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一)凈資產核定法
1.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凈資產或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被投資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yè)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yè)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2、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1000萬元*100%=1000萬元
3、因此核定股權轉讓收入=1000萬元
股權轉讓個稅?
股權轉讓屬于財產轉讓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時的原值和合理費用)*20%=(1000-0)*20%=200萬元
股權轉讓印花稅?
轉讓人和受讓人分別繳納股權轉讓的印花稅=1000*0.05%=5000元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第5篇】股權轉讓印花稅怎么交
深圳稅局回復:以1元價格轉讓股權,印花稅如何繳?
以1元價格轉讓股權并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請問如何繳納股權轉讓合同的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產權轉移書據為應納稅憑證。同時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印花稅按照“產權轉移數據”按所載金額0.5‰貼花 。
若納稅人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日期:2020.7.23
來源:深圳稅務
【第6篇】股權轉讓雙方都交印花稅嗎
股權轉讓,大家平時聽得其實不少,股權、股票、股份……但是往往很多人容易忽略一個點,股權轉讓其實是要繳稅的,而且是交好幾種!
不要等到稅務局上門盤問,才知道漏繳稅了。
一. 印花稅
首先引出的是印花稅。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xié)議,而法規(guī)規(guī)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
(一)誰繳稅?
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為立據人,即轉讓人和受讓人。換句話說,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征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
需要注意的是,被投資企業(yè)不用繳印花稅,也沒有代扣代繳的義務,由股權轉受雙方自己完成。
(二)什么時候繳?
印花稅可以按次申報也可以就按時間段匯總后統(tǒng)一申報,即跟增值稅一樣,按月或者季度申報。一般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都是按次申報,簽完合同協(xié)議之后,帶著合同去稅局就可以啦。
(三)繳多少?
稅率:萬分之五
計算公式:應納印花稅額=合同所載金額總額*5/10000
【案例1】甲公司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原有自然人股東a、b兩個人,出資額分別為100萬元、150萬元,2023年8月20日分別與c自然人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采取平價轉讓,約定a將其中的50萬元轉讓給c,b將全部150萬元轉讓給c,則a、b、c三人分別應納印花稅為:
a: 50×5=250元;
b: 150×5=750元;
c: (50+150)×5=1000元。
二. 企業(yè)所得稅
如果是以公司主體轉讓股權,就會涉及到企業(yè)所得稅問題。企業(yè)所得稅相對于印花稅這種小稅種來說,還是比較占大頭的!
(一)誰繳稅?
企業(yè)所得稅,當然是企業(yè)繳啦!只要符合下面兩種條件,持股人(即轉讓方)就要繳。
1. 持股主體是企業(yè),轉讓給個人;
2. 持股主體是企業(yè),轉讓給企業(yè)。
注意跟印花稅區(qū)分哦!印花稅雙方都繳,所得稅只有轉讓方繳!
(二)按什么稅目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屬于“轉讓財產收入”范疇,轉讓財產收入列入企業(yè)收入總額范圍。
也就是說,公司轉讓股權,要按轉讓財產收人稅目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三)哪些可以稅前扣除?
關于稅前扣除問題,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就股權轉讓來說,股權計稅成本及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稅等稅費可以扣除。
(四)繳多少?
1.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企業(yè)所得稅稅率是20%;
2. 高新技術企業(yè),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15%。
計算公式:
企業(yè)應納所得稅額=(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fā)生的成本-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稅率
咱們直接用案例分析一下:
【案例2】乙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是5000萬,a公司在該公司占股40%,現要將其中20%以2000萬的總價款轉讓給b,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忽略不計,那么a公司需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額多少?
企業(yè)所得稅額=[2000萬-(5000萬*20%)]*25%=250萬。
三. 個人所得稅
同理,個人所得稅繳納原理跟企業(yè)所得稅大有雷同,區(qū)別在于轉讓方是企業(yè)還是自然人。
(一)誰繳稅?
1. 持股主體是個人,轉讓給個人;
2. 持股主體是個人,轉讓給企業(yè)。
以上兩種情況,持股主體(轉讓方)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啦。
但是!
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要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代扣扣繳義務人。
這跟增值稅剛剛相反,增值稅是賣方代扣代繳買方的增值稅,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是買方代扣代繳賣方的所得稅。
這里很好理解,你拿公司的工資,就是公司幫你代扣代繳個稅的,同樣邏輯往股權轉讓上面套一套,so easy!
(二)啥時候繳?
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時間是一個很!重!要!的點。
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在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之后,至企業(yè)變更股權登記之前,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
然后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記??!是先申報,再工商變更登記!
(三)咋繳?
官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自然人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財產轉讓所得以個人每次轉讓財產取得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
簡單點~稅率:20%
計算公式:個人應納所得稅額=(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fā)生的成本-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案例安排!
【案例3】某合伙企業(yè)由3人合伙,a入伙時出資5萬,現a要退出,將股權轉讓給b,合同載明轉讓價款為10萬,轉讓過程中支付了中介服務費等5000。那么b需要代扣代繳的a的個人所得稅額多少?
個人所得稅額=(10萬-5萬-0.5萬)*20%=0.9元。
四. 增值稅
萬萬沒想到,還有增值稅!莫慌,這個稅只有企業(yè)轉讓上市公司的股權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相應增值稅。
抓重點:企業(yè)、上市公司。
金融商品轉讓的增值稅稅率,一般納稅人為6%,小規(guī)模納稅人為3%。相關計繳納申報參考咱們日常操作就可以了,在這里濤哥就偷個懶,不再嘮叨了~
【第7篇】0元股權轉讓印花稅要交
文 | 陳松祥
稅法規(guī)定,自然人股東對外轉讓股權,轉讓方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及印花稅,但是,如果股東出資設立企業(yè)時,注冊資本金并未實繳,即取得股權初始投資成本為0, 那么這些未實繳出資的股東,在經營一段時間之后,是否可以將自己的股權0元轉讓呢? 0元轉讓股權,從民法角度來說,只要不是為了逃避債務,都是合法的。因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為了逃避債務?0元轉讓股權,轉讓?為可能會被撤銷。那么0元轉讓股權,稅務局會不會認可呢?
舉個例子
2023年,張總與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天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利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實繳資本0元,張總占股25%。2023年底,所有者權益1000萬元(即凈資產1000萬元),2023年4月8日,該公司股東張總與劉女士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張總將其持有該公司25%股權以人民幣0元轉讓給劉女士。
張總:本次股權收入為0元,股權成本為0元,無轉讓所得,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務機關:對于張總本次股權轉讓,應核定其轉讓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那么我們來分析一下到底要不要交稅?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號)(以下簡稱“稅總67號公告”),對個人轉讓股權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問題做了相應規(guī)定。
根據(稅總67號公告)第四條的規(guī)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應交個稅=(股權轉讓收入-股權原值-合理稅費)×20%。
問題是:這種未實繳出資的股權轉讓,如何確定股權轉讓收入和股權的原值呢?
根據(稅總67號公告)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那么如何界定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稅總67號公告第十二條規(guī)定,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認繳制下,股東并未向公司實繳注冊資本金即取得了一定的股權份額,股權原值為0,但企業(yè)經過一段時間的生產經營累計,股東權益不再為0,此時股東再轉讓自己所持股權,股權的價值就不再為0,如果股東為了避稅而0元進行股權轉讓,則會面臨被稅務機關核定的風險。根據稅總67號公告第十四條,稅務機關核定轉讓股權轉讓收入時,首選按照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進行核定。
天利公司的凈資產為1000萬元,張總持股比例為25%即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為250萬元,而張總以0元轉讓,顯然低于對應的凈資產份額,屬于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證據證明其屬于稅總67號公告第十三條所列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有正當理由的情形,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根據稅總67號公告第十四條,稅務機關可以核定張總的股權轉讓收入是其對應的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即250萬元。算出了股權轉讓收入,我們還要算出股權的原值,就是成本,才能確定股權轉讓所得。
根據稅總67號公告第十五條,個人轉讓股權,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因張總認繳出資為3000×25%=750萬元,但其實繳出資為0元,即取得股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為0元,假設其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為0元,那么,張總取得該股權的原值為0元,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收入-股權原值-合理稅費=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轉讓股權收入為=1000×25%=250萬元
需要繳納的印花稅為250×0.05%=0.125萬
應納稅所得額=250-0-0.125=249.875萬元
應繳個人所得稅=249.875×20%=49.975萬元
【第8篇】個人股權轉讓交印花稅嗎
個人轉讓股權要不要繳納印花稅呢?
解答:
依據202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印花稅法》明文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納稅人,應該依照法律明文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在中華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單位和個人,應該依照法律明文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p>
按照《印花稅法》附表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明文規(guī)定:股權轉讓書據(不包含應交納證劵交易印花稅的),稅率為價款的萬分之五,轉讓包含買賣交易(售賣)、承繼、贈予、交換、切分。
因而,個人轉讓股權也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哦!
【第9篇】企業(yè)重組股權轉讓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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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稅〔2009〕59號文,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yè)(以下稱為收購企業(yè))購買另一家企業(yè)(以下稱為被收購企業(yè))的股權,以實現對被收購企業(yè)控制的交易。收購企業(yè)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本部分討論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處理主要涉及股權收購中現金等非股權支付工具問題。收購方以股權作為支付工具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以后在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中討論。
1、股權轉讓屬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因此個人轉讓股權屬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
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政策體系
第一類:上市公司原始股東轉讓其上市之前持有的限售股,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開戶的券商履行扣繳義務。
第二類:個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讓上市公司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對個人投資者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自2023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所稱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第三類:除上述兩類股權(票)之外的其他的股權轉讓,按照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3、股權轉讓行為的具體情形
67號公告明確了七類情形的股權轉讓行為:
(1)出售股權:個人股東出售股權是最常見的股權轉讓行為。
(2)公司回購股權:回購股權主要用于股權激勵、再轉讓等情況。如果發(fā)生被投資企業(yè)所有者權益減少,應該按照撤資和減資進行個人所得稅處理,適用政策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1號)
非上市公司發(fā)生的向個人股東回購股權,應該按67號公告進行稅務處理;上市公司中大量發(fā)生的股票回購業(yè)務不適用67號公告,因為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個人所得稅。
(3)發(fā)行人首次公開發(fā)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yè)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fā)行方式一并向投資者發(fā)售:企業(yè)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時向未來新的投資者發(fā)售的股票包括公開發(fā)行新股,也包括公司股東(老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原有的老股東把股份轉讓給未來的新股東的行為,就屬于擬上市主體股份權屬的變更,屬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4、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guī)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7號公告規(guī)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5、股權轉讓收入的確認
根據67號公告,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轉讓方取得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并入股權轉讓收入。
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滿足約定條件后取得的后續(xù)收入,應當作為股權轉讓收入。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
6、需要核定收入的情形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2)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3)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4)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7、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的六種情形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yè)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yè)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yè)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yè)的企業(yè)股權轉讓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6)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8、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yè)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
(3)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并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yè)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9、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1)凈資產核定法
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凈資產或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被投資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yè)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yè)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6個月內再次發(fā)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yè)凈資產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yè)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2)類比法
①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yè)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②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yè)企業(yè)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3)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稅務機關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存在困難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10、股權原值的確認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2)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3)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fā)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4)被投資企業(yè)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6)股權轉讓人已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并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fā)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之和確認。
(7)個人轉讓股權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
(8)對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yè)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股權原值。
11、合理費用的確定
67號公告規(guī)定為:“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稅費”。也就是在轉讓股權過程中按規(guī)定繳納的稅金及支付的費用。
股權轉讓中繳納是稅金主要是印花稅且有完稅證明。
關于合理費用具體政策沒有明確規(guī)定。
12、外幣結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問題
67號公告規(guī)定:“轉讓的股權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的,按照結算當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3、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事宜
(1)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確認:
67號公告規(guī)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p>
(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稅款的申報入庫方式
《個人所得稅法》和67號公告的基本規(guī)定,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原則上由扣繳義務人通過代扣代繳的方式將稅款申報入庫,這是首選的處理方式。但實務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操作性困難。因此現行政策也允許受讓方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前提下采用轉讓方自行申報的方式將稅款繳納入庫。
(3)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和納稅地點的確認
67號公告規(guī)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4)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時點
67號公告第二十條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①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
②股權轉讓協(xié)議已簽訂生效的;
③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
④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
⑤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
⑥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fā)生轉移的情形。
股權轉讓行為發(fā)生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來說,分次支付轉讓款的也需要一次性將全部稅款繳納完畢。
14、個人間接轉讓境內公司股權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現實中存在個人通過設立境外控股公司來投資中國境內的企業(yè),個人以轉讓境外控股公司股權的方式間接轉讓中國境內的企業(yè),對于這種形式轉讓中國境內企業(yè)公司股權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目前政策中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
實踐中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為處理類似問題提供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即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二、參考法規(guī)條文及書籍
1、《資本交易稅收實務》(2019版) 徐賀編著
2、《個人所得稅法》
3、《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jiān)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
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jiān)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
6、《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08號)
7、《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x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
8、《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jiān)會關于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
9、《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 )
【第10篇】2023年股權轉讓印花稅
如果你是第一次產生股權轉讓或受讓的念頭,你肯定最先想到股權轉讓協(xié)議,協(xié)議的法律問題,轉讓的流程和工商局需要的材料這些問題。
這些固然重要,但還有一點更重要,且往往都是“事到臨頭”才想到的就是股權轉讓的稅收問題。
沒錯,股權轉讓也要納稅,還不止一種,共涉及4種:
印花稅、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下面小快就跟大伙一一叨咕叨咕股權轉讓的這4種稅。
在這之前,來看看兩個概念先,持股主體和股權主體。
持股主體
即股權在誰手里。
股權轉讓前轉讓方是持股主體
股權轉讓完成后受讓方是持股主體
如果轉讓方只轉讓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權給受讓方,股權轉讓完成后,雙方都是持股主體。
持股主體主要有4類:
個人
個體工商戶
公司制企業(y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司
非公司制企業(yè),即合伙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
股權主體
即被投資的企業(yè)。
例如:
a企業(yè)的股份分為三個部分,b企業(yè)持有51%,b個人持有20%,c個人持有29%。
那a企業(yè)就是股權主體,bcd就是持股主體。
股權主體主要有3類:
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
合伙企業(yè)
搞清楚這兩個概念后,我們單刀直入吧!
印花稅
上文說到,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xié)議,而法規(guī)規(guī)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
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征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
需要注意的是:
被投資企業(yè)不用繳印花稅,也沒有代扣代繳的義務,由股權轉受雙方自己完成。
稅率:萬分之五
計算公式:應納印花稅額=合同所載金額總額*5/10000
小快小栗子:
某合伙企業(yè)由3人合伙,現a要退出,將股權全轉讓給b,合同載明轉讓價款為10萬。那么a和b都需要繳納印花稅額多少?
印花稅額=10萬*5/10000=50元
印花稅可以按次申報也可以就按時間段匯總后統(tǒng)一申報。
一般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都是按次申報,即簽完一份合同后,帶著合同去主管地稅局辦理。
而增值稅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增值稅申報周期申報印花稅,即若你是一個月申報一次增值稅,那也一個月申報一次印花稅,若你是一個季度申報一次增值稅,那也一個季度申報一次印花稅。
增值稅
實務中,最常見的股權轉讓是個人或企業(yè)作為持股主體,轉讓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業(yè)(公司與合伙企業(yè))的股權,而這幾種情況都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如下圖圈紅)。
從上圖我們可以看出只有企業(yè)轉讓上市公司的股權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相應增值稅。
而金融商品轉讓的增值稅稅率,一般納稅人為6%,小規(guī)模納稅人為3%。
注:由于上市公司股權轉讓話題較大,暫且不多論述。
企業(yè)所得稅
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針對上市公司,印花稅是小頭,占大頭的也是大家最關心的是所得稅。
所得稅是針對股權轉讓方的,至于到底是企業(yè)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就要看轉讓方是企業(yè)還是個人了。
股權轉讓雙方,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持股主體是企業(yè),轉讓給個人
持股主體是企業(yè),轉讓給企業(yè)
持股主體是個人,轉讓給個人
持股主體是個人,轉讓給企業(yè)
以上1、2種情況持股主體企業(yè)需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稅率:25%
小快小貼士:
由于政策稅收優(yōu)惠,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企業(yè)所得稅稅率是20%
高新技術企業(yè),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15%
計算公式:企業(yè)應納所得稅額=(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fā)生的成本-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5%
小快小栗子:
某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是5000萬,a公司在該公司占股40%,現要將其中20%以2000萬的總價款轉讓給b,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忽略不計,那么a公司需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額多少?
企業(yè)所得稅額=[2000萬-(5000萬*20%)]*25%=250萬。
小快小貼士:
實務中,轉讓方股權轉讓所得的認定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要厘清股息、未分配利潤等等,對此小快會在以后的文章中詳述。
個人所得稅
上述3、4種情況的持股主體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率:20%
計算公式:個人應納所得稅額=(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fā)生的成本-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法規(guī)規(guī)定:
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要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代扣扣繳義務人。
這跟增值稅剛剛相反,增值稅是賣方代扣代繳買方的增值稅,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是買方代扣代繳賣方的所得稅。
小快小栗子:
某合伙企業(yè)由3人合伙,a入伙時出資5萬,現a要退出,將股權轉讓給b,合同載明轉讓價款為10萬,轉讓過程中支付了中介服務費等5000。那么b需要代扣代繳的a的個人所得稅額多少?
個人所得稅額=(10萬-5萬-5000)*20%=9000元。
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還有一個重要的點就是,納稅申報的時間。
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在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之后,至企業(yè)變更股權登記之前,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
然后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實務中,部分省市,納稅申報和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也可以同時進行。但難免工商局專員對完稅憑證要求嚴格,所以建議還是先去稅局辦理股權轉讓納稅(扣繳)申報,再去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
【第11篇】股權轉讓雙方繳納印花稅嗎
轉讓股權就是公司的股東把自己的股份給另外一個人,這個是有償的,要是無償的也是要繳納稅費的,印花稅是肯定有的,要是轉讓方還是自然人股東的就會繳納個人所得稅。
網友咨詢:
股權轉讓涉及的稅有哪些?
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徐祎輝律師解答:
個人股權轉讓涉及到的稅有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如股權轉讓方是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印花稅適用稅率為書據所載金額5‰。
企業(yè)股權轉讓涉及到的稅有企業(yè)所得稅和印花稅,企業(yè)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雙方按照產權轉移就股權轉讓書據計貼印花稅,適用稅率為書據所載金額5‰ 。
徐祎輝律師解析:
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繳納各種稅費。
當轉讓方是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guī)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具體如下:
企業(yè)所得稅
(一)一般政策規(guī)定根據新《企業(yè)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guī)定:“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yè)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币虼似髽I(yè)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yè)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同時《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企業(yè)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p>
其中凈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guī)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準備金等后的余額。“(《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
印花稅
(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fā)生的企業(yè)股權轉讓行為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和細則,以及國稅發(fā)[1991]155號第十條規(guī)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yè)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yè)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稅目:由于屬于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guī)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二)股票轉讓所立書據
財政部對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怎樣征收印花稅作出了專門規(guī)定。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號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征收改為單邊征收,稅率保持1‰。即對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征收。
(三)稅收優(yōu)惠股權分置
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fā)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收印花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03號)
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士,曾獲沈陽市司法局‘第二屆法律援助律師提名獎’。徐律師專注房地產及建筑糾紛案件。擅長企業(yè)勞動糾紛及風險規(guī)避,辦理民商事經濟糾紛,合同糾紛及侵權糾紛的案件。
【第12篇】股權轉讓印花稅納稅地點
目前,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主要分兩種情況:
1、 根據財稅[2005]11號文件規(guī)定,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按照“股權轉讓書據”交納印花稅。2007年5月30日,該稅率已經由1‰調整為3‰.
2、 根據國稅發(fā)[1991]155號文件規(guī)定,企業(yè)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即除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以外的股權轉讓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企業(yè)股權轉讓的其他稅務
外商投資者境內企業(yè)股權境外交易也應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稅【1988】255號、國稅發(fā)【1991】155號文件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國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guī)定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guī)定貼花時,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xù)。 并且外商投資者境外交易股權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須在境內辦理審批和變更登記手續(xù)。所以該股權轉讓協(xié)議應該在帶入境內時按規(guī)定的稅率貼花。
目前,與股權轉讓的稅收政策包括流轉稅、所得稅和行為稅三類,分稅種就征收或暫免征作了明確界定。
一、營業(yè)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guī)定,自 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yè)稅。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yè)稅。
二、企業(yè)所得稅
(一)一般政策規(guī)定根據新《企業(yè)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guī)定:“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yè)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币虼似髽I(yè)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yè)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同時《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企業(yè)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p>
其中凈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guī)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準備金等后的余額。“(《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
舉例:某公司將長期持有的w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出售,共得價款15.8萬元,存入銀行;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15.2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158000貸:長期股權投資
152000投資收益
6000據此,該公司計算股權轉讓所得為158000-152000=6000元。
(二)重組業(yè)務中股權轉讓的涉稅處理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重組業(yè)務企業(yè)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1、股權收購、股權支付的概念。
(1)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yè)(以下稱為收購企業(yè))購買另一家企業(yè)(以下稱為被收購企業(yè))的股權,以實現對被收購企業(yè)控制的交易。收購企業(yè)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例如:a公司與b公司達成協(xié)議,a公司收購b公司60%的股權,a公司支付b公司股東的對價為50萬元銀行存款以及a公司控股的c公司10%股權,a公司收購股權后實現了對b公司的控制。在該股權收購中a公司為收購企業(yè),b公司為被收購企業(yè)。
(2)股權支付:是指企業(yè)重組中購買、換取資產的一方支付的對價中,以本企業(yè)或其控股企業(yè)的股權、股份作為支付的形式。
2、股權收購交易的所得稅處理方式
(1)一般性稅務處理:
①被收購方應確認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
②收購方取得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③被收購企業(yè)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2)特殊性稅務處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選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guī)定:①具有合理的商業(yè)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②被收購的股權不低于被收購企業(yè)全部股權的75%.③企業(yè)重組后的連續(xù)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④收購企業(yè)在該股權收購發(fā)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⑤企業(yè)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連續(xù)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特殊性稅務處理規(guī)定:即暫不確認股權轉讓的所得或損失。
①被收購企業(yè)的股東取得收購企業(yè)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②收購企業(yè)取得被收購企業(yè)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③收購企業(yè)、被收購企業(yè)的原有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和其他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3、舉例
分析相關資料:2008年9月,a公司發(fā)布重大重組預案公告稱,公司將通過定向增發(fā),向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b公司發(fā)行 36?809 萬股 a 股股票,收購其持有的c公司50%的股權。增發(fā)價7.61元/股。收購完成后,c公司將成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成立時的注冊資本為856?839?300元,其中d公司的出資金額為 214?242?370 元,出資比例為 25%,b公司的出資金額為642?596?930 元,出資比例為75%.根據法律法規(guī),b公司承諾,本次認購的股票自發(fā)行結束之日起36 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相關的企業(yè)所得稅處理分析
(1)業(yè)務的性質此項股權收購完成后,a公司將達到控制c公司的目的,因此符合《通知》規(guī)定中的股權收購的定義。
(2)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適用盡管符合控股合并的條件,并且假設所支付的對價均為上市公司的股權,但由于a公司只收購了c公司的50%股權,沒有達到75%的要求,因此應當適用一般性處理:①被收購企業(yè)的股東:b公司,應確認股權轉讓所得。
股權轉讓所得=取得對價的公允價值-原計稅基礎=7.61×368090000-856839300×50%=2372745250元假設b公司適用25%稅率,因此其股權轉讓應納的所得稅為:2372745250×25%=593186312.5元②收購方:a 公司取得(對c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即:2801164900元(7.61×368090000)。
③被收購企業(yè):c公司的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如果其它條件不變,b公司將轉讓的股權份額提高到75%,也就轉讓其持有的全部c 公司的股權,那么由于此項交易同時符合財稅[2009]59號文件中規(guī)定的五個條件,因此可以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
【第13篇】認繳制下股權轉讓印花稅
今天老師想帶大家了解一下自然人股東認繳制下的股權轉讓如何處理?
我們先用一個案例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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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abcd四個自然人股東,其中股東a占股70%,股東bcd各占10%,當時公司投入的實收資本的是300萬,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后虧損兩百萬。
此時該公司需要迅速擴張,于是公司決定要從原來的300萬注冊資本,認繳增資到1000萬,4個股東均同意認繳增資,但由于后期公司擴張,需要資金進行周轉。
此時a大股東提議繳付認繳出資額,但bcd三個小股東由于公司虧損,決定不再投入,而后a大股東決定由自己繳付全部認繳出資額700萬,此時意味著bcd小股東的持股比例要下降。
此時,大股東已經將自己應出資的490萬實繳到位。
因為是由300萬注冊資本,認繳增資到1000萬bcd股東不投入,由a股東己繳付全部認繳出資額700萬,才引發(fā)的股權變動,所以bcd股東的持股比例下降卻不能按增值擴股的行為達成。
只有一種處理方法就是小股東將自己不投入部分的比例轉讓a大股東,協(xié)商轉讓后占股比例為,a大股東將持有股份85%,bcd三個小股東持有股份將縮小到5%。
也就是意味bcd三個小股東需將5%的股權轉讓給a大股東,此時股東bcd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于公司虧損200萬,并且bcd股東不投入,才由a股東繳付全部認繳出資額的,這么看股東bcd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實際計算時就會發(fā)現問題。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轉讓所得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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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收入如何界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約定在股權轉讓時,轉讓價格不能偏低,至少不低于凈資產所對應的份額。
而股權原值指最初投入的成本,原則上是實收資本,在認繳制下才可能出現注冊資本的情形。
參考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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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分析案例中的情形bcd股東的收入和股權原值以及所得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跟著老師一起來看一下具體的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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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規(guī)定測算下來bcd股東的轉讓所得為14.5萬需要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
雖然測算完全符合規(guī)定,但是卻好像哪里出現問題了,因為企業(yè)本身是虧損的,且由于bcd股東不投入,才由a股東繳付全部認繳出資額才出現的股權轉讓的問題
從常理上來說,bcd股東是不應該繳納交個人所得稅,可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規(guī)定測算下來,卻是出這樣的問題。
而自2023年認繳制實施以來,對于認繳制下的股權轉讓,其實沒有任何的相關文件依據,只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規(guī)定股權轉讓的時候不能低于凈資產的份額。
那樣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么做呢?
通過以上的內容會發(fā)現,完全套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規(guī)定時其實是偏離企業(yè)的實質問題。
如果要套用規(guī)定,要按照凈資產的份額計算收入,在成本上也要按照實收資本的成本來進行減除。
以上是針對第一種情況的一種處理方法,我們接著看第二種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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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300萬實收資本,虧損200萬,所以公司目前只屬于股東共同的利益的只有100萬凈資產。
所以如果按照100萬凈資產計算的話,我們一起往下看
此種計算方法,是扣除大股東投入的資本來計算的。
這個案例按照這樣的測試方法得出的結果實際上與第一種是一樣的。
兩種計算方法的共同特點就是:收入與成本要口徑保持一致。
如果稅務機關規(guī)定必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規(guī)定以凈資產所對應的份額來繳納個人所得稅,此時bcd股東的收入應該怎么做呢?
我們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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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種測算方式一個是按照凈資產的份額計算,一個是按照屬于bcd的凈資產份額計算的。
雖然計算方法不同,但是問題的本質是虧損300萬,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該種計算方法中,這個轉讓價格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兩種不同的方式只是帶來印花稅的影響。
大家在實務中無論采取哪一種方法,就匹配相應的成本就可以了。
【第14篇】股權轉讓合同零印花稅
股權贈予就是我們常說的0元轉讓股權,因為涉及到個人和企業(yè)的不同情況,所以繳納的稅款也會有所不同。
印花稅:依照《印花稅法》,雙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的稅率是股權價款的萬分之五。
增值稅:如果股權贈與方是非上市企業(yè),那么就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反之,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么就需要繳納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權贈與方是個人,那么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里我們依據的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7號的規(guī)定,如果是轉讓股權的收入明顯偏低,稅務機關有權核定股權轉讓的收入,作為0元轉讓的股權贈予情況,在經過稅務機關的核定之后,出讓股權方可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繼承了或接收了股權,明顯偏低的股權轉讓收入可以被視為有正當理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股權的贈與方和接收方都是個人,那么接受方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如果股權的贈與方是單位,接受方是個人,那么需要繳納個稅。
根據接受方和贈與方的關系不同,可以分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和“偶然所得”兩種情況繳納個稅。如果是滿足公益捐贈條件的個人贈與行為,按照規(guī)定,可以稅前扣除30%或者100%。
企業(yè)所得稅方面:企業(yè)作為股權贈與方,應該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將轉讓的股權視作轉讓的財產,按照股權公允價值計算應收收入,減去股權的計稅基礎之后,再差額計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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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認繳制股權轉讓印花稅
2023年3月1日,國家正式改革了工商登記制度,把注冊資本的實繳制改為了認繳制,同時還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限制,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零元創(chuàng)業(yè)當老板。
當老板(股東)的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股權轉讓也越來越頻繁。本來股權轉讓的涉稅處理就比較復雜,而認繳制下的股權轉讓更為復雜。
個人股權轉讓只涉及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咱們好好分析下在認繳制下個人所得的涉稅處理。
股權轉讓所得屬于個人所得稅9個稅目之一的財產轉讓所得,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應交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價-股權計稅成本-股權轉讓相關稅費)×20%,公式非常簡單,但是要準確把握股權轉讓價和股權計稅成本就有些困難了,可以說工商局給稅務局出了一個不小的難題。
認繳制下股權轉讓價格難以確定
有人說這有什么難確定的啊,按公允價值確定轉讓價格啊!上市公司有公允價格,這一般的小企業(yè)哪有什么公允價值,有人覺得得這公司值1000萬,有人覺得只值500萬,公允價值肯定是沒法操作的,有人說可以找評估機構的,話說回來,這評估公司也沒個準,基本上也都是瞎蒙的。
那稅務局不可以做評估嗎?
還真不行,對于二手房的轉讓價格,稅務局已經有評估系統(tǒng),但是對股權轉讓確實沒有評估系統(tǒng),稅務局不去評估股權轉讓價格的。
那稅務局對個人股權轉讓的價格怎么認定的呢?
看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轉讓價格和公司凈資產,如果轉讓價格低于公司凈資產,稅務局就會認定股權轉讓價格偏低,稅務局有權核定股權轉讓價格。
在實繳制下,公司至少還有實收資本,也就是說還有凈資產,但是在認繳制下,就出問題了,公司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公司是沒有凈資產的,也就是說凈資產為0,想要通過股權轉讓價格和凈資產的比較來證實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偏低就沒法操作了。
而且,碰到0元轉讓股權的就更麻煩了。
認繳制下公司的凈資產為0,股權轉讓價格也為0,看上去也沒毛病啊,可實際上有幾個人真的會不要錢就把公司轉讓給別人啊,但稅務局對這種情形確實不好處理,因為都沒有凈資產,也就無法核定其股權轉讓價格。關鍵是有些地方的工商局在受理個人股權變更的時候,要求轉讓人取得稅務局出具的《股權轉讓涉稅事項證明》,可稅務局怎么出具呢,如果要核實轉讓人不是0元轉讓,唯一的辦法就只能去檢查他的銀行流水了,可是稅務局不能隨便檢查個人的銀行流水的,那么個人轉讓股權的事就被卡住了。
認繳制下核定股權轉讓價格的因素非常復雜
前面提到,對于股權轉讓價格偏低的,稅務局是有權核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按股東持股比例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確認為股權轉讓價,看著簡單,實際情況就復雜了。
稅務局通常是這么做的。
假設,老周、老王兩人共同成立一家公司甲,老周認繳100萬元,占股50%,老王實繳出資100萬元,占股50%,經營一年后,公司賺了錢,甲公司未分配利潤為100萬元,此時甲公司的凈資產為200萬元。現老周欲0元轉讓甲公司50%的股權,假設按核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這次股權轉讓老周要交多少個人所得稅呢?
核定的股權轉讓價為200×50%=100萬元,由于老周是認繳出資,并沒有實際出真金白銀,股權計稅成本應該為0,應交個人所得稅(100-0)×20%=20萬元。
老周認為這不合理,那老王實繳出資的100萬元,怎么算到我頭上還占了50萬啊,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如果清算股東出資額是不能分給其他股東的,也就是說老王實繳出資的100萬,跟我一點關系都沒有,不能算我的凈資產份額啊,這20萬的個人所得稅不應該的啊!
而且把認繳出資的股權計稅成本定為0也是值得商榷的,認繳出資并不是意味著不需要承擔責任,一旦清算后公司資不抵債,股東是需要按認繳出資額來承擔責任的,如果老周在股權轉讓的時候約定股權轉讓后,老周仍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破產而產生的債務,再按0元認定老周股權轉讓的成本是不太合理的。
隨著越來越頻繁的認繳制下的股權轉讓行為,由于缺乏相應的指導文件,給基層稅務部門的操作帶來了一定的困惑,也影響了股權流動的效率,希望高層針對這類事項出臺相應的指導意見。
【第16篇】股權轉讓哪一方繳納印花稅
有的企業(yè)股東不想保存自己的股權,期望轉讓出去取得相應的本錢.這種操作也能的,不過需求征得別的的股東的贊同,按公司的規(guī)章來處理才能夠.那股權轉讓受讓方需求交納什么稅?一般景象,股權轉讓受讓方需求交納印花稅,具體闡明如下.
股權轉讓受讓方需求交納什么稅?
股權轉讓的受讓方需求交印花稅.印花稅是對合同、憑據、收據、賬簿及權力許可證等文件征收的稅種.股權轉讓需求簽定股權轉讓協(xié)議,所以說兩邊都需求交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能夠彼此轉讓其悉數或許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別的的股東過半數贊同.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別的的股東尋求贊同,別的的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贊同轉讓.別的的股東半數以上不贊同轉讓的,不贊同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贊同轉讓.經股東贊同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別的的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建議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洽談確認各自的購買份額;
洽談不成的,依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份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公司規(guī)章對股權轉讓還有規(guī)則的,從其規(guī)則.
股權轉讓要交哪些稅?
股權轉讓首要要交印花稅、個稅和企業(yè)所得稅.
1、印花稅: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xié)議,而法規(guī)規(guī)則買賣合同是需求貼花交納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簽定股權轉讓合同的兩邊征收的,兩邊都需求繳印花稅;
2、增值稅:實務中,最常見的股權轉讓是個人或企業(yè)作為持股主體,轉讓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業(yè)(公司與合伙企業(yè))的股權,而這幾種狀況都不歸于增值稅征收規(guī)模;
3、企業(yè)所得稅: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針對上市公司,印花稅是小頭.
以上收拾的材料內容,便是咱們關于'股權轉讓受讓方需求交納什么稅?'這一問題的具體答復.現在也大致理解股權轉讓受讓方需求交納印花稅的原因了吧!已然現已說到了股權轉讓繳稅的問題,小編還概括了一下股權轉讓需求交納的一些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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